6月6日,法学院教师陈达标应邀为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宣讲报告。

报告中,陈达标以《民法典时代不动产登记法律问题研讨》为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章节条款变化引入,主要围绕不动产登记作为民法世界中产权交易市场基础设施的基石地位;民法学理论上物(俗称“东西”)的定位与分类;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法律意义是赋予其不同的交易规则(交付与登记);不动产登记行为定性;不动产登记审查标准、归责原则、赔偿责任、风险防控、法律适用等主要问题展开。
整场报告气氛愉悦,民法典产权理论被阐释的言简意赅、内容丰富,使不动产登记一线业务人员更加深入理解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培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报告让人受益良多,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产登记事业奉献芳华。(撰稿人:陈达标 审核人: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