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请假管理,现将我校处级领导干部请假的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1.二级学院(部)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无论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
2.二级学院(部)和机关部门副职外出在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后还须向分管领导(联系点领导)请假;
3.二级学院(部)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请假、会议请假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请假的相关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理和通报。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2018年11月19日